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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建议: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 禁活熊取胆

每经记者 黄志伟 发自北京

    “相关法律的不完善,直接导致了对野生动物的过度猎捕和圈养利用。”昨日,全国人大代表、南昌航空大学副校长罗胜联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他的议案之一就是建议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

    罗胜联表示,《野生动物保护法》颁布已超过24年,除2004年作了单个条文的修改外,一直没有予以整体修订。由于相关法律不完善,活熊取胆、虎骨入药、活剥狐狸、貉、貂等动物皮毛的残忍做法,开办野味餐厅、野生动物驯化表演和大量野生动物标本制作等不当商业活动,都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

    保护法存在四项不足

    罗胜联认为目前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存在四项不足,应予以改变。

    保护范围过窄、立法原则也存在偏差是罗胜联列出的第一项不足。

    他表示,目前立法仅以“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为对象,保护范围过窄;而“合理利用”内涵模糊,有违“保护”的本意,将野生动物定位为“资源”,侧重于利用价值,不利于野生动物的保护。他认为,应扩大保护范围,将保护作为唯一的立法原则。

    罗胜联还表示,主管部门权责不清,缺乏公众参与途径也不利于野生动物保护。

    目前将陆生与水生两大类野生动物分别由不同部门保护管理,容易造成治理不当。对于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许可猎捕权,现行立法将它下放给地方政府,应统一收归中央政府有关部门行使。

    另外,违法行为列举单一,且存在大量开禁的例外,条款也不利于野生动物保护。

    对于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侵害行为,应不止现行法律所规定的“猎捕、杀害”两项,罗胜联建议将禁止行为予以列举,彰显保护动物福利的原则。 此外,现行立法列举了如“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形”的例外条件,为捕猎、杀害、进出口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了合法理由,应予以删除。同时,罗胜联还建议扩大社会参与途径。

    拟定取消“活熊取胆”时间表

    我国目前存在大量的动物保护公益组织,法律应当提供多种途径鼓励公民、团体等依法参与野生动物保护活动,设立野生动物保护咨询委员会,野生动物保护专家、伦理学者、民间动物保护人士等可以参加,且人数应不少于三分之二。

    主营业务为活熊取胆的归真堂两次谋求上市,让活熊取胆获得了更多的公众关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黄信阳就取消活熊取胆提出了四个相关提案。

    黄信阳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熊胆是传统的珍惜药材,具有清肝、明目等药效,不过,目前中国对人工熊胆研发技术已经相当成熟,在急性扁桃体炎和肝阳上亢型高血压这两种疾病方面,临床试验已经证明两者可以等量替代。

    为此,他建议国家对以熊胆粉为原料的国药准字药品进行专项清理,逐步停止非重点药的复核,将含熊胆的药品种类限定于有限的重点药品;将现有含熊胆药品列为处方药,同时取消熊胆制品医保报销资格;评估取缔养熊业的代价及解决方案,并制定活熊取胆业退出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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