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专区 | 会员登录 | 视频分享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免责声明 欢迎访问[长沙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网],今天是:

爱心专线:0731-89720789

  

首页 > 协会动态 > 社会新闻 > 37名人大代表联名提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议案引关注

37名人大代表联名提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议案引关注

新闻中心-中国网 时间: 2013-03-16 

中国网3月16日讯 3月15日,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法学、环境伦理学学者和动物学专家在京座谈,呼吁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尽快将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纳入全国人大修法议事日程。

日前,全国人大代表、南昌航空大学副校长罗胜联在本届全国人大会议上与36位代表一起联署、正式提交了“关于提请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议案”。

近年来有关野蛮杀戮和利用野生动物的事件不断被曝光,引起民众的极大愤慨和强烈反响。民意要求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呼声越来越强烈。罗胜联代表深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形势严峻、拯救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刻不容缓。因而提出上述议案。

议案指出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律较为陈旧,已无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颁布已逾24年,除2004年作了单个条文的修改外,一直没有予以整体修订。而1992年颁布的《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也有20年之久,其立法思路及规范精神早已落后于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了对该法的修正案。但是该修正案并无吸收之前专家学者、立法机构参与者的建议,只有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获得技术性修改。

其次,现有法律保护范围狭窄,仅以“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为对象,保护范围过窄,不利于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应将保护范围扩及所有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其中,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应单独加以界定,并采取特别措施,使之与相应的罚则相配合。此外,“合理利用”内涵模糊,有违“保护”的本意,而将野生动物定位为“资源”,侧重于利用价值,不利于保护。应予以删除。目前法律的主管部门权责不清,缺乏公众参与途径。我国目前存在大量的动物保护公益组织,这些组织在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方面做出卓有成效的贡献,法律应当提供多种途径,鼓励公民、团体等依法参与野生动物保护活动。议案建议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立“野生动物保护咨询委员会”,其中野生动物保护专家、环境伦理学者、法学和民间动物保护人士等代表人数,不得少于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野生动物保护咨询委员会得参与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制定及其调整工作。

此外,现行法律存在大量开禁的例外条款,例如“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形”的例外条件,为捕猎、杀害、进出口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了合法理由,应予以删除。

目前,我国野生动物保护形势严峻,生态危机加重,野生动物保护不利,已严重影响我国的国际声誉。因此,提请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

十八大以后,生态文明建设将在各个层面付诸实践。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明确要求要将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原则和目标全面深刻地融入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中,在保护野生动物上,也必须尽快完善法律。

全国政协委员、道教协会副会长黄信阳也对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多年来,黄道长关心保护野生动物,从宗教角度呼吁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反对残忍的活熊取胆,多次在全国政协会上提出取缔活熊取胆提案。他说,应该制定淘汰活熊取胆时间表,在3到5年时间里,彻底取缔活熊取胆。

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汪嵩教授从90年代初期就开始就呼吁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的意见。他认为,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要注重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他多年关注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法工作,希望尽快推进这一进程。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贺海仁副研究院从法律角度阐述了修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同时,中国社科院哲学所研究员、中国环境伦理学研究会执行会长杨通进、中国理工大学教授、自然之友理事长杨东平和中央社会主义学院莽萍教授等学者从伦理学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强调了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迫切性。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与会学者一致认为,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建立完善的保护野生动物法律体系和制度,迫在眉睫。他们建议,国家林业局应剥离野生动物开发利用职能,真正转变为我国生物多样性和野生动物保护机构;修法完成后,相关部门应尽快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同时清理废除一批与修改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相抵触的部门规章、制度、规范等。在此过程中,应增加野生动物保护咨询委员会的作用。

他们共同呼吁,尽快将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提上议事日程,有效遏制滥捕滥杀和滥食野生动物恶习,取缔活熊取胆、驯兽等残酷利用野生动物行业,维护生物多样性与生态平衡,建设“美丽中国”。

座谈会由中国环境伦理学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自然之友及护生学社联合举办。

上一篇:北京野生动物专家抵阿拉善 拟给雪豹戴"项圈"放生

下一篇:北京市召开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专家委员会第二次工作会议

社会新闻
  • 社会新闻

版权所有:长沙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 ©ChangSha Wildlife Conservation Associ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双路保利西海岸B2栋1单元4202

联系电话:0731-89720789 邮编:410205

电子邮箱:cswca_2012@163.com

技术支持:视差文化

建议使用1600×1200分辨率  湘ICP备130126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