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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近日,区林业局执法人员接到110指挥平台转来的任务:王先生在从富阳回萧山的路上捡到一只类似猫头鹰的野生动物,请派人处理。
接到任务后,区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林业执法中队立即派人前往进行处理。在某单位的办公室角落的一个纸箱里,有一只类似猫头鹰的鸟类站在里面。只见它上体灰褐色,遍被狭长的浅橙黄色横斑,下体则呈白色。两只眼睛圆溜溜的,炯炯有神。经执法人员初步判断,这是一只小的领鸺鹠,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值得高兴的是,经执法人员仔细检查,这只领鸺鹠并没有受伤。于是执法人员随即联系了野生动物鸟类救护站对其进行救护。很快,这只领鸺鹠就成功在救护站里“安家”了。
根据区林业局的相关规定,在履行相关手续后,执法人员还当即给予王先生200元的奖励。
据悉,近年来,我区坚持开展各项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市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大大增强,有的市民发现一些比较稀奇的动物都会第一时间联系执法人员。去年,区林业局共接受群众对野生动物救助信息10多条,其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共4起,省重点、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3只(条)。
区林业局工作人员借此提醒市民: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个人发现受伤、病弱、饥饿、受困、迷途的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应当尽力救护,并及时报告、送交当地陆生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