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11月8日,由泉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市森林公安局、市野生动物保护站、丰泽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丰泽区林业行政执法大队组成的野生动物保护联合执法小组,对市区丰泽辖区的酒楼、超市等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场所进行了重点检查。这是泉州市开展第二十三届“保护野生动物,建设生态文明”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的一次专项执法行动。
此次行动共检查酒楼5家,以及多处集贸市场、海鲜超市。执法人员对个别经营出售人工养殖的栉江珧、大竹蛏、香鱼等省级水生保护动物的经营业主进行了批评教育,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其限期办理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还向相关经营者发放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制宣传单和“像爱护生命一样爱护野生动物”、“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主题画册等宣传资料近400份。
通过此次执法行动可以看出,该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推进,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的市场秩序逐步得到规范,经营者及社会各界人士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意识得到不断提高,该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成效正持续显现。